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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严禁围垦占用湖泊湿地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5-07-10


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格禁止围垦占用湖泊湿地。

     通知称,围垦占用是导致我国湖泊湿地面积快速萎缩的重要因素。当前,一些地方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现象仍然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我国湿地生态安全。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禁止擅自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维护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要组织力量对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立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的时间、用途、位置、面积、权属关系等信息档案,为进一步加强湖泊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打好基础。

     同时,要完善保护体系。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努力创造条件,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湿地,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小区、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等形式加以有效保护,并进一步扩大湖泊湿地保护面积。在开展保护的同时,要探索建立湖泊湿地合理利用模式。

     通知明确,坚决打击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的行为。从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部署开展打击围垦占用湖泊湿地行为的专项行动。

信息来源:开封市林业局 | 责任编辑:mobile38365-365管理员